根据《厦门市第十二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审实施办法》和《关于厦门市第十二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对申报成果进行审核、汇总,现将拟申报参评厦门市第十二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的成果(仅限市评委办受理端口)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2年7月27日至 7月31日,公示期为5个日历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对以上申报成果持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方式向厦门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审委员会办公室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客观公正处理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有效联系电话和地址。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在书面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须签署真实姓名。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市评委办通讯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大连兴馆巷1号厦门社科大楼
联系人:1.张钧,电话:0592-2103721;2.蔡月玲,电话:0592-2021362
厦门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