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厦门市第十三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审委员会专家评委的通知

时间:2025-04-25浏览次数:96
经厦门市人民政府批准,厦门市第十三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审活动已经启动。

各有关单位:

经厦门市人民政府批准,厦门市第十三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审活动已经启动。为确保评选公平公正,拟在社科界选聘人员组成评委库。特请贵单位为本次评审按学科分类推荐专家评委人选,具体如下:

一、推荐标准

(一)坚持马克思主义在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的指导地位,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学术导向,具有较高的政治理论素养和较强的政治敏锐性、鉴别力,无行政纪律处分、科研诚信失信行为等不良记录;

(二)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和学术作风及追求真理、严谨治学的求实精神,业务成就突出,学术影响力较大;

(三)研究方向属于哲学社会科学范畴,具有较高学术造诣和丰富科研成果(含新兴学科、交叉学科),熟悉本学科本领域的前沿和动态;

(四)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实际工作部门的同志不要求职称,但须担任处级(含)以上领导职务。

二、涵盖学科

此次推荐学科涵盖以下门类:

(一)基础理论研究类

1.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2.哲学、文学、历史学:含哲学、中国语言文学、外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考古学、中国史、世界史;

3.经济学、管理学:含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学、农林经济管理、公共管理学、信息资源管理;

4.法学、教育学:含法学、政治学、社会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公安学、中共党史党建学、纪检监察学、教育学、心理学、体育学;

5.基础理论综合。

(二)应用对策咨询类

1.应用对策经济;

2.应用对策社会;

3.应用对策文化;

4.应用对策综合;

5.社科普及读物。

三、推荐要求

(一)专家推荐按学科评审组划分,各单位可根据每一学科实际情况进行最优推荐;

(二)同一专家在不同学科领域均有较高学术成就的,可在不同学科同时推荐;

(三)原入库专家需重新推荐;

(四)推荐对象如有申报本次项目,其评审学科不得与申报参评学科一致。

四、推荐办法

(一)专家须通过本人人事关系所在单位推荐。本人要填写《厦门市第十三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审评委推荐表》(附件2);

(二)各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或相关部门)务必对推荐专家进行意识形态和科研诚信把关,在《评委推荐表》签署明确意见;

(三)推荐单位需进行汇总,填写《厦门市第十三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审评委推荐汇总表》(附件3);

(四)评委办不受理以个人名义报送的申请。凡基本信息不完整的专家不予入库。

请于5月16日之前,将评委推荐表和评委推荐汇总表电子版发至xmskl_bgs@xm.gov.cn,并将纸质版盖章后(各1份)寄至厦门市社科联,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大连兴馆巷1号崇德楼(市评委办),邮编:361003,联系人:胡志盛,电话:2055670  18950172279。    

 

附件:1.厦门市第十三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审学科评审组设置及代码表

2.厦门市第十三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审评委推荐表

3.厦门市第十三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审评委推荐汇总表


 

 


厦门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

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4月25日




附件1:厦门市第十三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审学科评审组设置及代码表.doc

附件2:厦门市第十三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审评委推荐表.docx

附件3:厦门市第十三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审评委推荐汇总表.xlsx


主办:厦门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厦门市社会科学院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大连兴馆巷1号社会科学大楼
备案:闽ICP备2022019297号
技术:执觉传媒   
微信公众号
手机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