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 福建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关于开展2026—2028年度福建省社会科学 普及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08-04浏览次数:33
基地申报工作

各设区市党委宣传部、社科联,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宣传与影视发展部、社科联,各高校社科联,省直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六次、七次、八次全会精神,扎实推进社科强省建设,根据《福建省社会科学普及条例》《福建省社会科学普及基地管理办法》规定,省委宣传部、省社科联决定开展2026—2028年度福建省社会科学普及基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截至2025年8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对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下列场所可申报:

  1.文化场所(包括图书馆、博物馆、纪念馆、展览馆、美术馆、文创基地等);

  2.历史文化街区和村镇(包括街区、特色小镇和历史文化主题公园等);

  3.社会科学研究机构;

  4.其他有条件向公众宣传、展示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具备人文社会科学传播、普及、教育示范功能的部门和机构。

  现有的49个2023-2025年度福建省社会科学普及基地全部重新申报,进行考核复评。

  三、申报条件

  1.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或受法人正式委托,能独立开展社会科学普及活动的实体性机构。

  2.能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较好的社会科学普及条件,有建设方案、工作计划及制度措施保障,能根据自身特点和优势面向公众有效开展社会科学普及活动。

  3.具有相对固定的活动场所、宣传展示功能、教育传播阵地(网络),交通便利,有成文的管理制度及具体管理部门,有高素质的专职社科普及工作者和稳定的志愿者队伍。

  4.具有自建能力和多渠道筹措经费的条件,将社会科学普及活动经费列入本单位经费预算并落实到位,保证社会科学普及活动顺利开展。

  5.积极参与各级社科联组织的社会科学普及宣传周等活动,接受省委宣传部、省社科联的工作指导,完成交办的社会科学普及任务。

  6.申报单位原则上应为各设区市社科普及基地(平潭综合实验区和省直部门、省部属高校的除外)。

  四、申报要求

  1.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社科联负责本地区的申报推荐工作,在现有省社科普及基地的基础上各新增3个推荐名额,审核后排序报送省社科联。

  2.各高校社科联和省直有关单位负责本单位的申报推荐工作,每个单位限推荐1个,审核后报送省社科联。

  3.申报单位应提交以下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1)福建省社会科学普及基地申报表(20262028年度)(一式三份);(2)申报单位的独立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电子版扫描为jpg格式);(3)福建省社会科学普及基地(2026-2028年度)申报汇总表。电子版材料发至邮箱ssklskpj@163.com,纸质材料寄送至省社科联学会部(社科普及部)。联系人:李娟娟,0591-83704504。

  五、考察命名

  1.拟命名建设70个2026-2028年度福建省社会科学普及基地。

  2.省委宣传部、省社科联组织考评组,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对申报单位进行审核考察,提出建议名单报省社科联党组研究。

  3.省社科联党组对建议名单进行研究,公示后报省委宣传部审批。

  4.省委宣传部审批同意后,由省委宣传部、省社科联联合发文命名和授牌。

  5.2026—2028年度命名建设的省社科普及基地(不含厦门市),省社科联每年给予3万元的工作经费补助。

   

   

  附件:1.福建省社会科学普及基地申报表(20262028年度)

            2.福建省社会科学普及基地(20262028年度)申报汇总表

   

   

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         福建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2025年7月29日  

   

  

附件下载: 附件1-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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