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厦门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审奖励办法》规定,今年开展厦门市第十二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审活动。现公告如下:
1.成果要求:我市个人(成果申报时间截止前,参评成果作者人事关系应在我市)和集体的社会科学研究成果,或市外作者研究厦门问题的社会科学研究成果。
参评基础理论研究类的论文和著作,须是公开发表或出版的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申报参评应用对策咨询类的论文和著作,须以厦门经济社会文化发展为研究内容,可以是在各级报刊(含有准印证的内部刊物)发表的研究成果,也可以是未公开发表的研究成果(须附省市级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或市、区级及以上工作部门采用并取得成效的肯定性证明);凡已在相当或高于本评审的活动中获奖的成果不再参评。
2.成果时限:申报的社会科学研究成果须发表或出版于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
3.申报数量:每人申报项目不超过2项。
4.申报时间:本届评奖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报期为2022年6月22日至7月21日。申报截止后不再接受申报和修改。申报者按照申报通知要求登陆“http://222.73.214.245:8088/”上的“厦门社科评审管理系统”进行用户注册申报。
5.申报地点:厦门大学、华侨大学、集美大学、厦门理工学院、厦门市社科联(大连兴馆巷1号崇德楼一楼,电话:0592-2021362)。
6.申报材料:填写《厦门市第十二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审申报表》、《厦门市第十二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审表》(各一份),并打印签字确认后提交到所在申报单位。论文类、调研报告、决策咨询报告类、著作类成果纸质版一式1份(必须为原件)。用笔名发表的论文和著作,必须由学会或单位出具证明,方可申报。
7.具体要求见《关于厦门市第十二次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审活动的通知》。申报工作通知和各类表格请登录“厦门社会科学”网页(http://www.xmsk.cn)下载。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社科联,电话:2021362,2103721 。
厦门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