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厦门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3-03-20浏览次数:841
根据厦门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4月21日至6月17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中共厦门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2年8月10日反馈了巡察意见。

根据厦门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4月21日至6月17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中共厦门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2年8月10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决履行政治责任,扎实推进巡察整改工作

市社科联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作为市社科联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把巡察整改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起来,与社科工作实际结合起来,强化责任担当,不折不扣推动巡察整改落实落细。

(一)注重政治引领,切实增强整改自觉性。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到巡察整改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充分认识巡察整改的重大意义,把巡察整改作为衡量“四个意识”的试金石和检验“两个责任”的重要标尺,作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不断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注重以上率下,压紧压实责任链条。市社科联党组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第一时间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部署推进各项工作。党组书记作为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起整改的总责、主责,带领党组班子成员带头整改,先后主持召开5次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整改工作,亲自动手参与、亲自研究部署、亲自协调督促、亲自推动落实。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全力抓好分管领域问题的整改落实,各处室积极主动整改,形成了齐抓整改的强烈共识和强大合力。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明确整改方向。

(三)注重问题导向,扎实推进整改攻坚。组织研究制定巡察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室、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建立整改问题台账,坚持每周滚动更新整改进展情况。每2周召开1次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整改相关工作事项,逐条逐项“过堂会审”“对账销号”。建立整改督办机制,对进度偏慢、聚焦不准的处室加强跟踪问效,对重点难点问题加强协调,确保整改一个、巩固一个。

(四)注重标本兼治,巩固提升整改成效。既立足“当下改”,也着眼“长久立”,在抓好问题整改的同时,同步推进建章立制工作,坚决防止整改问题“反弹回潮”。先后建立完善了“鹭江讲坛”讲课费标准、社会科学调研课题项目管理办法等11项工作制度,进一步健全了长效工作机制,提升了整改成效、巩固了整改成果。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学习不够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1)加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的重要论述的学习,发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领头雁”作用,第一时间组织专题学习,第一时间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并切实把学习成效落实到我市哲学社会科学的具体工作实践中。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学习了党的二十大精神等11场,开展相关专题研讨9场,注意及时跟进学、联系实际学,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在学深悟透、系统全面上下功夫,努力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切实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入脑入心。

(2)充分利用学习强国、党建e家、福建干部网络学院等学习平台,抓好党员干部个人自学。

(3)机关支部和学会兼合式支部及时跟进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等学习研讨,举办市社科联系统干部暨社科学会党支部书记培训班学习《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简史》等,努力提高全体社科工作者的理论素养。

(4)第一时间组织召开全市社科界学习贯彻《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专题座谈会、全市社科界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座谈会等,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重要论述。

2.关于贯彻落实举措较少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1)做好对地方历史文化的挖掘保护和传承工作,将闽南文化研究作为重点,精心组织、编辑出版一批高质量的研究成果。2名闽南文化研究专家的学术文集、闽南文化研究专著《闽南方言调查报告》已列入厦门社科丛书、同文书院2023年编辑出版计划,进一步推动我市闽南文化研究工作。通过社科丛书赠送方式,加强与文旅部门交流合作,共享闽南文化研究成果。

(2)进一步加强闽南文化的社科普及宣传。在“鹭江讲坛”中设置闽南文化专题,发动社科专家积极参与,强化闽南文化宣讲资源供给。第十八届社科普及周设置闽南文化普及项目,组织市区社科力量推进闽南文化走进大众。已协调同安区举办苏颂、朱子等闽南文化节,打造闽南文化品牌。已立项支持举办海峡两岸(厦门)纪念郑成功收复台湾360周年论坛、第四届海峡两岸(厦门)将军祠文化论坛、第十三届海峡两岸(厦门)姓氏文化论坛等闽南文化论坛,持续推进闽南文化研究推广。

3.关于主动作为还有欠缺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1)加强鼓浪屿研究团队建设,拓宽研究的国际视野。与高校签订2项研究合作项目,建立鼓浪屿研究团队,以课题研究形式,推动鼓浪屿国际社区专题研究,扩大研究的国际视角。鼓励社科院科研人员积极投入鼓浪屿研究,撰写鼓浪屿研究论文;鼓励社科院鼓浪屿研究人员走出去,广泛进行相关领域国际国内学术交流活动,拓宽视野,提高学术研究能力。

(2)开展鼓浪屿现实问题对策研究,在年度社科课题中确定鼓浪屿研究选题,尤其是推动鼓浪屿申遗成果转化和文旅融合发展方面的对策研究。

(3)通过学术沙龙、读书会等形式,在社会面广泛普及鼓浪屿申遗成果及鼓浪屿世界文化遗产价值。

4.关于对课题立项把关定向不够严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1)严格把关,统筹年度课题、社科研究基地课题、社科学会“十大重点课题”的选题及立项管理,坚决杜绝同质化选题立项。修订出台《关于印发厦门市社会科学调研课题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2022年版),专门规定以文件会稿方式对立项课题采取同质化审查,提高课题选题质量。

(2)自查分析3个民办教育类课题问题产生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形成《关于民办教育类课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将现有年度课题项目、蓝皮书项目、学会十大重点课题项目,从科研管理流程上进行归口管理。

(3)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谈话提醒。

5.关于压实课题评审责任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1)从2022年蓝皮书开始完善专题篇体例,要求负责人加强整体统稿,在子课题报告的基础上对全市情况进行整体分析,形成课题总报告;加强蓝皮书专题篇中期跟踪管理,6-9月对蓝皮书专题篇负责人发出中期提醒,强调研究主题、研究提纲和统稿要求,督促负责人和课题组按要求完成报告。

(2)修订出台《关于印发<厦门市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管理办法>的通知》,引入竞争机制,对不符合基地研究方向的课题成果不予结项,严格研究基地项目成果的申报与审核,杜绝凑数现象。

(3)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厦门市社会科学院院立项课题管理的通知》,进一步明确院立项课题申报立项和结项评审要求,不断提升课题成果质量。

(4)加强编辑审校、部门领导审校、单位领导签发把关,努力降低刊物文字和符号的出错率。          

6.关于推动课题成果转化不够明显的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

(1)推动课题成果转化。加大课题成果转化政协提案的工作力度,努力提升政协提案转化率。做好多种方式的成果转化,通过部门采纳、理论文章、期刊文章、学术著作、成果评奖、新媒体宣传、课题成果汇编为两会材料等多种方式宣传转化。

(2)加强事后跟踪工作,在《台情内参》《智库报告》等刊物标示的编辑部下方,增加相关说明和联系方式,以便内容相关或有兴趣的领导和单位,及时与编辑部、作者和课题组取得联系,反馈对刊物的意见,推动课题议题的深入探讨和对策施行。

3)加大与市直部门开展合作课题的力度。充分发挥社科联桥梁纽带作用,社科院“开门办院”方针,与有关部门联合出台优化营商环境前瞻性研究课题相关管理办法,每年合作开展相关重大课题,借助市直部门协调调研、实证经验丰富的优势,形成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高质量研究成果,并能直接转化为有关部门的工作政策和措施,10月联合立项了2项重大课题。

7.关于社科普及工作激励机制和经费保障机制较为薄弱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1)争取逐年提高社会科学普及经费。积极与市财政局沟通协调,按照《厦门市社会科学普及规划纲要(2021-2025年)》要求,逐步提高社会科学普及投入水平,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社会科学普及经费保障机制。在党组积极争取下,2022年社科普及经费比2021年增加40万元,达到166万元。

(2)进一步完善社科普及激励机制。严格社科普及经费专款专用,在以项目制方式鼓励支持各区社科联、社科学会、社科普及基地开展社科普及宣传活动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服务面,开展面向社会的社科普及产品征集活动,以调动更多力量参与。2022年以项目制方式支持各区社科联、社科学会、社科普及基地项目38项,经费37万元。

8.关于宣传方式创新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

(1)加强社科普及宣传方式创新。探索与市级媒体平台合作,依托市级媒体平台,运用微博、微信、视频等新媒体,打造全市社科普及成果展示和传播平台。

(2)加强线上线下融合创新。在社科普及基地线下展馆基础上,组织制作了10个社科普及基地线上VR展馆,计划于社科普及周期间上线推广,拓展线上社科普及新渠道。

9.关于普及效果不佳的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

(1)挖掘和推广更多大众化社科普及作品。首次开展社科普及短视频产品征集活动,调动更多社会力量参与,充实社科普及资源。

(2)加强线上线下互动性项目。计划社科普及周期间开展社科知识线上有奖竞答等群众乐于参与的社科普及活动。

(3)加强“鹭江讲坛”举办点管理,探索线上线下同步开讲,取得良好效果。强化举办点责任,落实好场地和听众组织。强化听课评估反馈时效,实现听课情况及时反馈给举办点、报告人。

10.关于思想不够重视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1)主要领导与相关党组成员深入谈心谈话,进一步强调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要求严格落实好“一岗双责”,做好分管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

(2)把意识形态相关内容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重要内容,党组班子成员带头深入学习和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文明创建和述责述廉的重要内容,严格把关审核述责述廉报告。

(3)进一步完善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制度,制定了相关活动管理办法和应急处置工作预案,全面落实落细意识形态工作。

(4)进一步规范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记录,定期检查学习记录,妥善保管学习资料。

11.关于阵地管理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1)及时修正了展览室、社科网站及微公号的错误信息,并更新了宣传栏。对社科网站进行了升级改版,目前正在测试中。

(2)制定出台了《市社科联党组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工作方案》等4项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了“三审三校”流程,明确各个意识形态阵地责任人,严格管理好各个阵地。

12.关于落实“双审制”有偏差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1)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要求,进一步加强“鹭江讲坛”讲座全流程管理,修改完善“鹭江讲坛”讲座课酬信息表、综合信息反馈表等,严格落实“双审制”。

(2)严格落实学术年会论坛“双审制”,要求主办单位进一步明确举办时间、地点和规模等详细准确的论坛信息,对外邀请资历深、学术素养高的若干名专家参与学术年会组织工作,专家参与论坛申办方案的评审推荐,全程出席各论坛的组织举办和论坛的评审总结,确保论坛学术质量。

(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3.关于擅自设定评审费标准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1)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2)厦门市第十二次社科优秀成果评审活动已完成,评审费严格按照《福建省社科联关于规范咨询劳务费用的若干规定》(闽社科联〔2017〕123号)文件评奖鉴定费科目相关规定执行。

14.关于个别经费发放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1)追退不规范发放听课评审费。督促退回了不规范发放的“鹭江讲坛”听课评审费6800元。

(2)制定了《关于修订“鹭江讲坛”讲课费标准的通知》,规定授课人为副高级技术职称及以下的,讲课费按照《厦门市市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厦财行〔2017〕17号)规定的标准及实际发生的学时计算。

(3)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4)严格听课评审费和讲课费发放,修改《鹭江讲坛讲座课酬信息表》,细化费用报销表格和审核流程,严防问题发生。

15.关于政府采购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1)组织财务、人事、采购等相关岗位工作人员学习政府采购相关文件规定,工作人员进一步熟悉掌握了政策。严格遵守政府采购规定,坚决按程序和标准办事。

(2)会计和社科普及工作人员分别于2019、2021年辞退,巡察期间即知即改,6月开始停止采购清洁劳务,并与物业协商按照政府采购要求采购清洁劳务。

16.关于党组班子成员下基层调研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落实“四下基层”“党组成员挂钩联系党支部工作制度”等制度,完善调研方式,党组班子成员常态化深入基层社科联、高校、学会、兼合式支部、部门、企业等,采取带问题调研、现场处理、及时跟进、主动反馈的方式,增强调研走访的指导性、针对性,市委巡察以来党组班子成员通过召开座谈会、交流研讨、实地察看等方式下基层调研48次。

17.关于服务基层社科工作者及群众不够主动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1)更好地服务基层社科工作者,根据高校、社科院课题调研需要,以社科联名义开具调研函,为课题组到实务部门调研提供便利和协助,着力解决好社科课题调研难等相关问题。课题立项时发出通用调研函300份,后续根据课题组要求陆续发出调研函14份。

(2)进一步调整党组成员工作分工,以文件形式明确了信访工作分管领导、承办部门,修订了信访工作制度。社科网站改版升级正在测试中,上线后将开通主席信箱便民通道。

(3)因同文分馆受众有限,且管理人员难以到位,已与相关部门协商停办。

18.关于工作推诿扯皮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1)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责令其作出检查。

(2)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加强干部思想教育,开展“提高效率、提升效能、提增效益”行动,通过机关干部大会、支部“三会一课”、部门工作例会、廉政党课等学习教育活动,重申机关考勤制度,深化机关作风建设,大力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优良传统作风,引导全体党员干部不断强化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抓牢各项任务落实。开展经常性谈心谈话,对干部常拉袖子、常提醒,掌握干部思想动态,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3)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重新梳理优化办文办事流程,制定完善了11项工作制度。强化统筹协调、分工合作,严格落实首问负责、限时办结机制,紧盯工作推进和结果反馈情况,形成闭合工作回路,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对重要工作亲自督办过问,扎实推进机关执行力建设,切实解决工作缺位、责任落空问题。

(4)强化问责问效,全面推行绩效管理,严格奖惩兑现,严肃责任追究,将作风建设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干部日常考核、年度考核范围,落实“一岗双责”要求,由分管领导对责任落实缺位、决策执行不力、工作履职不到位的党员干部追责,问责问效情况在党组会、机关大会上予以通报,以问责问效倒逼责任落实、作风转变。

(三)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9.关于谋划“统”的思路较为欠缺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1)加强党组班子作风建设。党组班子成员带队深入社科学会、高校、区社科联、社科普及基地、部门、“双报到”社区等开展调查研究,面对面听取基层干部和群众意见建议,协助解决问题,全面履行联络、协调、服务、指导职能。

(2)加强全市社科系统干部思想的统合。举办社科联系统干部暨社科学会党支部书记培训班,组织理论学习研讨,开展社会组织党建、财务管理等业务知识培训,开展现场教学,提升社科骨干的政治和业务能力水平,统一思想认识,增强社科界凝聚力。

(3)党组积极谋划研究统筹凝聚社科界力量推进社科工作,与高校合作成立了“厦门市营商环境研究中心”,成立“厦门市社科名家工作室”,举办社科名家学术沙龙,推动中国社科院学部委员厦门工作站工作建设,加强市、区社科普及资源统合,依托市级媒体打造短视频等社科普及平台。

20.关于发挥“联”的作用不够有效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1)加强与高校、党校、科研机构的联系协作,经常性走访座谈,落实哲学社会科学“十四五”规划,通过社科优秀成果评审、课题研究、共建智库、学术论坛、重大理论武装座谈会等载体,统筹凝聚社科界的丰富资源和力量共同推进社科工作,充分发挥社科联桥梁纽带作用。

(2)加大与在厦高校共建智库力度,与高校合作成立了“厦门市营商环境研究中心。

(3)成立“厦门市社科名家工作室”,举办社科名家学术沙龙,更好地发挥“联”的作用,由社科名家带动,汇聚更多社科界专家学者,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智力支持,有效发挥智库作用。

(4)主动联系推动中国社科院学部委员厦门工作站工作建设。

21.关于党建职责分工不尽合理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1)重新梳理了党组成员分工,厘清职责,明晰分工,明确了分管党建工作的党组成员为机关党总支书记。

(2)全面提高思想认识,树立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同等重要的思想意识,明确党组党建主体责任,党组书记履行抓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其他班子成员切实落实“一岗双责”,党组班子成员带头落实好“三会一课”、谈心谈话、领导干部讲党课等组织生活制度。

22.关于民主生活会辣味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1)党组召开专题会,认真学习民主生活会相关党内法规,进一步明确召开民主生活会的目的、要求和程序。

(2)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严格按照要求召开,切实搞好交心谈心、撰写对照检查材料、批评与自我批评等关键环节,会议达到了“团结-批评-团结”的目的,取得了预期成效。

23.关于指导兼合式支部开展党建工作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1)加强对学会兼合式支部党建工作的常态化指导,抓牢学会成立、换届等关键环节,从班子配备、政策指导等方面加大对支部建设的支持力度,要求兼合式支部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落实“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落实党建指导员挂钩联系兼合式支部制度,增强联系互动,党建指导员每两周至少走访一次兼合式支部,指导开展党建工作。社科联系统干部培训班将兼合式支部书记也纳入培训对象,组织理论学习研讨,开展社会组织党建等业务知识培训,组织现场教学,切实提升兼合式支部书记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

(2)机关党建活动邀请兼合式支部书记参加,激发兼合式支部活力,带动抓好党建工作。加强党建与业务工作的深度融合,结合学会开展社科普及、学术交流等业务活动,指导兼合式支部开展了党的二十大精神等理论学习、专题研讨、参观红色教育基地、观看红色电影、疫情防控志愿服务等形式多样的活动92场次。

24.关于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视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1)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经常组织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学习,开展经常性的廉洁文化教育,召开干部警示教育大会,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及时开展违法违纪等相关案例通报,党组书记结合剖析反面典型案例讲廉政党课,切实增强党员领导干部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思想认识和拒腐防变的能力。

(2)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实际,对政治生态等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进行了重点分析讨论。党组班子成员定期听取各部室和下属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认真梳理排查解决潜在“风险点”。积极迎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定期开展自查自纠。严格干部日常管理监督,制定出台《市社科联关于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的具体措施》,修订市社科联领导干部禁业范围,对新任职处级干部开展1次集体廉政谈话。

(3)发挥社科优势特色,加强廉洁文化建设,组织召开厦门市廉洁文化座谈会,相关情况被《中国纪检监察》等媒体平台刊登宣传,“鹭江讲坛”举办廉洁文化相关讲座,开展廉洁文化课题研究。

25.关于压力传导不够及时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1)抓实责任主体,强化主体意识,重新梳理办文办事流程,理顺工作职责,做到各类文件、通知及时传达落实,做到联系实际、举措明确,各类学习、部署有有记录有反馈、有方案有督查。

(2)压实“一岗双责”,要求各支部书记抓实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学习教育要求。从支部层面经常性学习各级纪委监委相关会议、文件精神和党风廉政规定,组织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及时开展违法违纪等相关案例通报,紧盯节日节点进行警示提醒,不定期检查各支部学习记录。

26.关于对述责述廉工作把关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组织认真学习述责述廉工作要求,进一步严格会议召开程序,认真细致做好会议准备工作,严格对照有关规定和文件精神做好会议材料撰写等有关事项,各项会议材料由主要负责同志严格把关。相关人员已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就反馈问题做出说明,深刻剖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

27.关于履行监督责任力度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1)2个党支部5月换届,明确宣传委员兼任纪检委员,1个党支部8月召开支委会,调整分工,由组织委员兼任纪检委员。

(2)对5名拟提任的处科级干部开展任前廉政谈话,健全完善任前廉政谈话机制,做好相关档案资料的整理归档。

(3)通过以干代训、业务交流等方式,抽调支部纪检委员参加市直宣传文化系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检查等方式,加强对支部纪检委员的指导。

(4)通过走访座谈和个别谈话的形式,指导督促加强对学会兼合式支部纪检工作的指导。

28.关于对干部队伍建设重视不够的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

(1)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统筹规划,用好职务职级“双通道”。注重年轻干部培养,推荐1名年轻干部入选厦门市宣传思想文化系统“宣锋引领”工程。

(2)加强干部队伍能力建设,健全教育管理和学习培训机制,积极选派干部参加各类培训超过60人次,举办社科联系统干部培训班,组织干部参加各类线上培训,不断提升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

(3)召开专题会议分析原因和整改措施,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谈话提醒,指出其工作方式方法、能力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意见建议,要求尽快转换角色,进一步提高履职能力,更好地适应岗位、服务群众,提高群众满意度。召开了机关全体干部大会、部室负责人会议等,要求全体干部认真检视和反思机关作风建设存在不足,特别是执行不力、效率不高、作风不严实等问题,结合“提高效率、提升效能、提增效益”行动,推动干部队伍能力作风大提升。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开展谈话提醒和批评教育9人次,对干部进行敲打警醒,防止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

29.关于推动如实报告个人事项工作不够有效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1)加强学习培训,立即组织专题学习会,学习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相关规定,开展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填写培训,演示操作填报自助查询工具,提高干部思想认识和责任意识。

(2)优化填报工作流程,要求领导干部使用APP小程序进行信息查询并提供截图,指导领导干部加强与配偶、子女等相关人员沟通核实。

(3)进行二次审核,及时督促提醒,加强对《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相关内容的再次审核把关,强化报告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准确性。

(4)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两项法规”制度,对未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2名相关责任人分别进行了诫勉谈话和批评教育。

30.关于破解人才难题乏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

(1)巡察前市社科联财务主管已调整。

(2)加大社科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积极主动与有关部门沟通,争取从高校引进高层次人才的特殊政策支持。

(3)充实社科院人才储备,落实社科院简化程序招聘博士1名,通过厦门市事业单位联合招聘编内工作人员,拟招聘2名科研人员。

(4)加强人才培养,鼓励参与“全国城市社科院院长联席会议”等全国高端学术交流活动,推动社科院干部不断开拓视野,了解最新学术成果,提升科研能力。

(5)要求社科院院立项课题成员中至少有一名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科研人员,帮助形成研究团队,提高研究成果水平。

(6)借助社科名家工作室等平台,鼓励现有干部积极参与社科名家学术沙龙,发挥社科名家传帮带作用,带动社科院人才成长。

31.关于对人事档案更新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1)组织人事干部进行人事档案业务知识学习,进一步提升专业能力和工作责任意识,严谨细致按规定管理人事档案。

(2)加强人事档案信息更新审核,开展了公务员管理信息系统数据自查工作,对系统数据进行了更新完善。审核全体干部纸质人事档案,及时更新相关材料信息,查缺补漏。

三、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和措施

基本完成事项

1.关于推动课题成果转化不够明显的问题(问题6)

(1)进一步整改措施:2022年度社科调研课题项目课题组提交研究成果后,组织专家结项评审、课题组再修改成果,将最终研究成果转化为市政协提案、课题成果汇编供市人大政协参会代表参考使用,并持续通过多种渠道宣传转化。

(2)整改时限:2023年4月底前

2.关于宣传方式创新不足的问题(问题8)

(1)进一步整改措施:已组织制作完成10个社科普及基地线上VR展馆,于第十八届社科普及宣传周期间加强线上推广。与媒体平台合作开展社科普及短视频征集活动,探索依托市级媒体平台,运用微博、微信、视频等新媒体,打造全市社科普及成果展示和传播平台。

(2)整改时限:2023年4月底前

3.关于普及效果不佳的问题(问题9)

(1)进一步整改措施:已加强“鹭江讲坛”举办点管理,探索线上线下结合方式提升普及效果,为调动更多社会力量参与,充实社科普及资源,与媒体平台合作开展首次社科普及短视频产品征集活动,在社科普及周期间开展社科知识线上有奖竞答等群众乐于参与的社科普及活动。

(2)整改时限:2023年4月底前

4.关于对干部队伍建设重视不够的问题(问题28)

(1)进一步整改措施:坚持鲜明用人导向,精准科学选人用人,对于符合条件晋升提拔的干部,通过多压担子、多岗位锻炼等方式进行全方位考察,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综合分析研判,注重岗位职责和干部素质的相适性,真正把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的硬、群众信得过的干部选拔出来。加强干部选任后的跟踪管理,有针对性地采取教育培训、实践锻炼等措施提升干部能力素质,强化工作成效,提高群众满意度,实现干部任前培养选拔与任后管理监督自然衔接。继续落实谈心谈话制度,了解干部提拔任职后的思想状态,帮助角色转变,注重发现干部身上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激励干部担当作为,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

(2)整改时限:2023年3月底前

5.关于破解人才难题乏力的问题(问题30)

(1)进一步整改措施:根据全市统一安排,完成2名拟聘人员的体检、考核和录用审核工作。主动破解人才引进瓶颈,积极从高校、研究机构物色合适人选,向有关部门争取岗位设置和人才引进的特殊政策支持,推进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

(2)整改时限:力争2023年4月底前

四、巩固拓展巡察整改成效的工作打算

经过集中整改,各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但与市委要求及广大干部群众的期待还存在一定差距,仍有部分深层次问题需要标本兼治、常抓不懈。下一步,市社科联党组将坚持标准不降、尺度不松、力度不减,持续抓好常态化整改工作。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整改落实“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坚持把“当下改”和“长久立”紧密结合,强化建章立制,以问题倒逼改革,以改革完善机制。强化巡察整改成果运用,将巡察整改与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紧密结合,坚持“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引导社科系统广大党员干部不断提高工作能力、转变工作作风、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勇立潮头、勇毅前行,推动社科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努力率先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贡献智慧和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2-2022582;通信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大连兴馆巷1号崇德楼,邮政编码:361001;电子邮箱: xmshekelian@163.com。

中共厦门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党组

20233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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