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构建中国法学自主知识体系培养高素质法治人才

时间:2025-09-15浏览次数:25
构建中国法学自主知识体系既是社会主义法治实践积累在理论自信上的客观要求,也是中国法治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是当代法学学人必须要面对的“中国之问”与“时代之问”。

构建中国法学自主知识体系既是社会主义法治实践积累在理论自信上的客观要求,也是中国法治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是当代法学学人必须要面对的“中国之问”与“时代之问”。深化新时代法学教育改革,加快培养法治人才,需要根据中国法学知识体系所处的时空方位,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找准自身的发展定位。这不仅关乎法学教育改革的价值取向和时代意义,而且直接决定了法治人才培养改革的目标设定、重点突破方向及实施路径选择。

一、准确把握构建中国法学自主知识体系的历史方位和发展路径

哲学社会科学的知识变革是文明进步的思想先导。党的十八大以来,面对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矛盾风险挑战之多、治国理政考验之大均前所未有,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这一重大论断与战略任务,为新时代哲学社会科学发展锚定了新的坐标。构建中国自主的法学知识体系是中国法学界必须完成的重要使命。我们既要对中国法治现代化进程作出学术回应和理论总结,也要推动法学研究扎根中国实践、更好运用中国法治理论有效解决中国面临的现实法治问题,积极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主性、原创性、时代性。

第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构建法学自主知识体系。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时代化的最新成果,系统阐释和回答了什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为什么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怎样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蕴含着深厚的实践逻辑、理论逻辑和历史逻辑,为构建中国法学自主知识体系提供了科学方法论和价值坐标系。一方面,加快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理论成果和全面依法治国实践成果的学理化阐释、学术化表达、体系化构建,推动法学理论体系创新、法学基础学科内涵更新、新兴学科转型升级、交叉学科拓展疆域、涉外法治学科加速发展,构建全方位、全领域、全要素的法学自主学科体系;另一方面,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法学教育全过程,通过开设专门课程模块、编写权威教材、培养师资团队,全面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为培养高素质复合型法治人才提供全面支撑。

第二,扎根中国法治实践,构建法学自主知识体系。法学是国家治理体系的知识载体。法学研究应当从中国实际出发,回应和解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现实问题,把中国经验提升为中国理论。构建中国法学自主知识体系,必须坚持以我为主、兼收并蓄、突出特色。一方面,要坚持把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相结合,总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实践规律,汲取世界法治文明有益成果,绝不能做他国理论的搬运工。另一方面,要立足当下法治实践,关注时代命题,适应时代需求,及时建立健全国家治理急需、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必备的法律制度,围绕法治建设重大规划、重点改革、重要举措等,开展前瞻性、针对性、储备性法律政策研究;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系统研究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法治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出对策建议;加强对国家重大发展战略法治保障研究,重点领域法治实践研究;加强新技术新业态新应用领域法律制度供给研究,充分运用法治力量服务中国式现代化。

第三,聚焦培养高素质法治人才,构建法学自主知识体系。一方面,法学教育要改革培养方案,优化课程体系,要提高“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系列课程、专论课程的质量,同时要大力强化法学实践教学课程体系,增加法学实践教学课程门数,健全法学实践教学课程组织实施的方式方法,切实提高法学实践教学效果。另一方面,要加强法学教材体系建设。用好《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等法学类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抓好核心教材、编好主干教材、开发新形态教材,构建中国特色法学教材体系。推进中国法学系列教材建设,最重要的是充分反映全面依法治国发展成就。

二、构建以实践为导向的法治人才培养模式

将加快构建中国法学自主知识体系作为法学教育领域的基础性、先导性战略任务,其核心价值正在于为法治人才培养提供根本性的理论指引与实践遵循。当前,我国法治人才培养正面临深层次挑战:理论教学中西方话语框架的路径依赖尚未完全打破,本土法治实践的理论提炼不足,“课堂讲法理、实践用经验”的脱节现象还比较普遍;教学模式仍存在“重法条记忆轻问题解决”的倾向,案例教学、情境模拟等实践环节流于形式;基层法治实习基地短缺、实务导师资源不足。推动法学教育从知识传授向能力塑造的转型,亟需通过构建法学自主知识体系,系统性重构以实践为导向的法学人才教育教学培养机制体制。

第一,聚焦法治建设需要,加快构建中国特色法学学科体系。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也是验证知识体系科学性的重要标准。法学作为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其知识体系不仅直接源于和反映法治实践,同时法治实践也可指导法学学科体系建设。为顺应时代特色和中国法治实践,近年来,我国新增一批法学一级学科和专业学位类别,形成了门类齐全、类别丰富的法学学科体系。同时优化法学二级学科,使法学二级学科既包括传统学科和冷门学科,也涵盖前沿学科和新兴学科;既包括理论法学和应用法学,也涉及国内法学和国际法学。此外,扩充法学知识容量,促进法学与经济学、教育学、管理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学科研究交叉融合,推动涉外法治、国家安全法学、党内法规学、数据法学、人工智能法学、应急法学、司法鉴定学等交叉研究蓬勃发展,使法学学科体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当前,我国法学院校正积极主动适应我国法治建设的实践需要,面向科技前沿、产业需求,积极围绕涉外法治领域、新兴交叉领域,探索实施多类型、多层次的应用复合型法治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探索构建法学新兴交叉学科体系。

第二,重构教学内容,更新法学课程、教材体系。法学课程、教材体系是法学知识体系在教育领域应用转化的重要载体,是知识体系转化为教学内容的重要通道。一要推动“1+10+X”法学核心课程体系重构,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系统融入法学教育体系,强化民商法、刑法等核心课程涉外法律法规内容,并深度系统引入“两高”指导性案例和各地典型案例,结合理论知识诠释案例的立法过程、司法理念、执法流程等,通过对复杂案件抽丝剥茧,提升学生实践能力。二要推动“X”系列课程颠覆性变革,大幅提升实践课程比例,拓展实践的方式路径。增加与实务操作紧密相关的课程内容,开设法律文书、证据调查、庭审训练等实践模块课程。通过案例分析、诊所教学、模拟法庭等实践教学方法,让学生在沉浸式法律环境中学习和运用法律知识,培养法律思维能力,习得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三要根据“急用先行”原则,在数字法学、涉外法治、区域法治等重点领域分批次、分系列、分领域,编写出一批凝聚中国法治智慧、传播中国法治思想、反映全面依法治国发展成就的,具有自主性、原创性、标志性的法学教材;同时,加强与实务部门的合作,将中国法治实践的最新动态和生动案例加入教学、写进教材,反映中国法治实践的发展趋势和前沿需求;加快推出案例教材、实务教材、技能训练教材等多样态教材,形成从理论到实战全贯通的立体化法学教材格局。

第三,加强协同合作,构建常态化师资人员交流机制。新时代法治人才培养,必须打通教育链、人才链和产业链、创新链,探索实务资源深度嵌入法治人才培养全过程的机制,打通教育界与实务界的“最后一公里”。一方面引入实务部门师资有助于深度参与法治人才培养,推动法学理论教育与实践教学深度融合,在培养方案、人才需求、教育准入以及学科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法律实习实践等方面,形成科学可行、有针对性、常态化的制度化安排,将实务资源深度嵌入法治人才培养全过程的机制。另一方面,实务专家身处司法一线,拥有最鲜活的实践资料,会遇到在“书斋”里无法遇到的各类问题,与学校理论专家同堂授课、共同研究,有助于将中国法治实践的最新动态和生动案例加入教学、写进案例教材、编写案例资源库,反映中国法治实践的发展趋势和前沿需求,助力构建法学自主知识体系,加快培养面向实践的法治人才。如华东政法大学持续加强与上海法院系统、检察院系统的合作,先后开设“审判实务”“刑事检察实训”等系列课程,联合编写教材和案例库,出版《行政公益诉讼证据规则研究》《中国公益诉讼案例发展报告》《行政公益诉讼前程序理论阐释与实务精要》等。同时组织学生参加最高检、上海检察系统业务骨干走进校园开展“检察实务专家进校园”活动,每年推荐500~600名本科生、研究生参与各级法院、检察院“法律助理”项目,实现高校与法律实务部门的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共同为法治中国建设的推进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完善贡献力量。

(作者为华东政法大学党委书记、教授)


主办:厦门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  厦门市社会科学院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大连兴馆巷1号社会科学大楼
备案:闽ICP备2025111608号
技术:执觉传媒   
微信公众号
手机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