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正确政绩观引领厦门高质量发展

时间:2026-06-15浏览次数:36
来源:厦门日报

●徐龙 

  政绩观问题是一个根本性问题,关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恰逢厦门经济特区建设45周年,站在“十五五”规划开局的关键节点,深入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以正确政绩观引领厦门高质量发展,既是传承特区精神的必然要求,更是实现中国式现代化的时代担当。

  筑牢党性根基:领悟正确政绩观深刻内涵

  坚强的党性,要求党员干部必须从党的性质宗旨出发,将“为民造福”作为一切工作的价值原点与最终归宿。这决定了创造政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只能是为民谋利,检验政绩的最高标准是群众满意。对厦门而言,这一立场绝非抽象概念,而是具化为让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民生温度。从昔日“臭水湖”蝶变为“城市会客厅”的筼筜湖,历经三十余年、前后六期综合治理,投入近20亿元,关停搬迁百余家排污企业,实现了生态、社会、经济效益的统一,深刻诠释了“保护环境也是政绩”,一切以人民福祉为归依。

  正确政绩观的精神境界在于“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要树牢正确政绩观,厘清显绩与潜绩的辩证关系。要始终牢记“国之大者”,摒弃私心杂念、不慕一时之功,既要做让老百姓看得见、摸得着的实事,也要做为后人作铺垫、打基础、利长远的好事。要秉持钉钉子精神,坚持久久为功,既要大胆开拓、锐意进取,又要保持工作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厦门经济特区的发展实践证明,无论是《1985年—2000年厦门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的长远布局,还是军营村“山上‘戴帽’、山下开发”的精准扶贫思路,都是“一张蓝图绘到底”的政绩典范。新时代践行正确政绩观,党员干部要甘当 “铺路石”,以不计功名、矢志长远的胸襟,守初心、勇担当,把个人价值融入城市高质量发展、民族复兴的伟大征程中。

  锚定实践路径:以正确政绩观带动实干

  政绩不是喊出来的,而是实实在在干出来的。在厦门,践行正确政绩观,就是要将“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的价值追求,转化为聚焦群众急难愁盼、一抓到底的务实行动。这意味着,政绩的成色体现在老旧小区改造后居民舒展的笑颜上,体现在农贸市场规范化管理升腾的烟火温情中,体现在交通治堵后“畅行安行”的切实体验里。要立足海岛特色,通过真抓实干推动乡村振兴与城市提升协同并进,让产业发展红利、生态保护成果、优质公共服务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市民。

  以高质量发展彰显政绩成色,激活转型动能。厦门正紧扣“3+1”总体框架与“4+4+6”现代化产业体系布局推动城市转型升级。要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筑牢高质量发展的生态底色。要始终牢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持续推进生态环境治理,完善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机制,让优良生态成为最普惠的民生福祉、最亮眼的城市名片。要以制度型开放拓展发展空间,服务国家战略大局。要稳步扩大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高质量建设金砖国家新工业革命伙伴关系创新基地,深化与“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合作。既要抓实高技术制造业、数字贸易等看得见的显绩,也要夯实科技创新、生态保护等利长远的潜绩,实现发展质量、结构、规模、速度、效益、安全的有机统一。

  健全保障机制:让正确政绩观落地生根

  完善考核评价“指挥棒”,以科学考评树牢正确政绩导向。要立足马克思主义实践观和唯物史观,优化政绩考核体系,既看经济发展硬指标,也重民生改善、生态保护、科技创新、安全稳定等实绩实效;既考当前发展成效,也察基础建设、长远规划、科创布局等潜绩积淀。要遵循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的方法论,健全差异化考核机制,紧扣厦门不同区域、不同岗位发展特点设置个性化考核指标,坚决避免“一刀切”“一锅煮”。对自贸试验区,突出开放创新、制度突破、科创赋能等核心指标,彰显制度型开放的实践要求;对老城区,聚焦民生改善、城市更新、科技惠民等关键实绩,锚定为民造福的价值核心。 

  筑牢管党治党“防火墙”,以严管严治护航正确政绩观落地生根。要深化党性教育铸魂育人,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初心使命,始终恪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切实答好“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的时代之问。要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瘴痼疾,深化基层减负工作,让广大干部卸下包袱、轻装上阵,把更多时间和精力投入到抓落实、干实事上。要坚决摒弃“数字出官、官出数字”的虚假政绩,坚决杜绝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以钉钉子精神实打实、硬碰硬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强化监督问责硬约束,对政绩观偏差、搞花架子的行为及时纠偏整改,以刚性举措确保正确政绩观在厦门落地生根。

  (作者系厦门理工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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