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立男
兴办经济特区,系党和国家推动改革开放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大战略举措。特区在制度层面的持续创新,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了动力源泉与活力保障,并探索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变迁路径。厦门作为因改革开放而崛起的“高素质创新创业之城”与“高颜值生态花园之城”,四十多年来始终秉持先行先试、敢为人先的精神。自1980年国务院批准设立2.5平方公里经济特区起,厦门先后经历了特区范围扩大至全岛、设立台商投资区、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等一系列改革探索。在此进程中,厦门不仅实现了跨越式发展,更在改革开放初期率先突破政策限制引进外资、试行土地使用权拍卖,成为中国重大改革先行政策的集中试验区域。厦门改革开放的实践,不仅是特区建设的成功范例,更蕴含着构建新时代经济特区理论的丰富素材。
从一城之兴到一国之治
经济特区发展的“规划理念”
构建新时代经济特区理论,首要前提在于揭示特区发展战略规划的本质特征。厦门的独特之处在于,1985年经济特区范围扩大至全岛后,时任厦门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的习近平同志亲自领导编制了《1985年—2000年厦门经济社会发展战略》。该规划不仅是全国经济特区中首部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亦是中国地方政府最早编制的跨15年经济社会发展战略规划。深入剖析该战略规划的核心要义,可揭示其蕴含的经济特区独特规划治理逻辑。在规划前瞻性方面,明确提出要将厦门建设为具有自由港特征的多功能社会主义经济特区这一目标,并开创性地构建了自由港建设“三步走”战略构想。在规划方法层面,通过创新性突破部门分割与领域壁垒,形成由总体战略设想及21个专题研究报告构成的规划体系,涵盖经济体制、城市建设、生态环境等关键领域,构建起从综合规划到专题规划再到重点规划的三级立体框架。在价值导向上,该规划特别强调要确保全市人民在参与特区建设过程中获得更多实惠,实现了民生福祉与特区经济发展的同步规划设计。
因此,经济特区发展内在要求树立“大尺度时间观”与“系统性空间观”。厦门经济特区的发展实践向世界表明,中国特区之所以能够从根本上规避其他一些国家出口加工区“只长骨头不长肉”“只见厂房不见人民”的弊端,其要点在于特区规划中所蕴含的前瞻性、系统性与以人民为中心的“三重属性”基因。
渐进式改革与制度变迁
经济特区发展的“路径理念”
规划理论旨在明确经济特区的发展方向,路径理论则着重解决发展进程中的阶段性步骤衔接及制度创新基因的代际传承问题。厦门经济特区以渐进式改革为起点,其渐进特质的持续传导,得益于始终坚持既定规划的制度定力。
厦门的重要贡献体现为率先在全国范围内探索出一条由点状突破迈向系统集成、通过体制外增量改革推动存量改革的发展路径,并为此提供了中央与地方互动型制度变迁的厦门样本。从宏观层面观察,国务院批准厦门持续扩大特区范围以深化开放,其区域面积从最初的2.5平方公里一个片区拓展至全岛;从中观与微观层面的创新实践来看,厦门始终弘扬习近平同志在改革开放初期亲自倡导的大胆改革精神,例如在全国首次提出“小政府、大社会”的治理原则,致力于构建精简、高效、廉洁、团结的政府治理体系。改革初期推行的“税利分流”与“放水养鱼”政策,最大限度将利润留存企业用于生产发展,成为促进企业发展的宝贵经验。
特别是近年来,厦门市进一步推进制度成果的系统性输出。2026年6月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通知,向全国推广新一批41条综合改革试点的经验举措,厦门贡献17条。“十五五”时期,厦门应进一步推动中央授权与地方自主探索有机结合,构建一套可复制、可推广、可持续的经济特区制度创新路径,推动改革从局部试点向区域拓展及体制机制层面全面渐进式传导。
“高素质与高颜值”的相互促进
经济特区发展的“协调理念”
新时代经济特区理论要直面一项重要议题:经济特区的价值目标究竟为何?是单纯追求GDP增长,还是实现更为综合协调的整体提升?厦门经济特区的典范意义在于,其四十多年的实践明确印证: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与民生改善必须实现相互促进。
厦门在发展进程中始终坚持生态保护与生活品质的同步提升,实现了从传统港口加工城市向高素质创新创业之城及高颜值生态花园之城的历史性跨越。厦门持续优化产业结构,新能源产业作为厦门重点培育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已突破千亿元;海洋经济作为厦门的特色产业之一,占全市 GDP比重达30%左右。更为关键的“厦门经验”,在于构建起生态环境与普惠性福利的内生良性循环。历史上的筼筜湖治理,正是习近平同志留给厦门的宝贵成果,为以高水平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这为新时代经济特区理论贡献了一个更具普遍性的逻辑命题:对于经济特区而言,经济增长仅为必要手段,而非终极价值目标。从“先污染后治理”的传统模式转向“生态环境与民生福利共建共享”,是特区的固有责任。经济特区不仅要充当经济发展的先行示范,更应成为生态文明建设、高效治理体系及均衡现代化水平的整体性社会新文明探索实践主体。厦门经济社会发展的核心经验正在于此:不以牺牲民众基本福利与生态环境为代价换取特定产业利润,而是致力于实现经济、社会与环境的良性共生及协同发展。
勇立潮头的精神动力
经济特区发展的“改革理念”
新时代经济特区理论的构建,尚需对特区发展的实践主体予以理论化、体系化阐释,即“改革理念”。无论是宏观政策纲领抑或具体规划蓝图,特区得以建立并持续焕发活力,其重要依托是特区建设者所展现的改革家精神与强大的内生动力。
厦门新一轮改革再次彰显出这种“闯与创”的革新气魄。在治理层面,厦门积极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及城市建设投融资体制改革,并构建起由多部门协同推进的综合改革工作机制。其中,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成效尤为显著:其实施的“财政政策+金融工具”纾解企业流动性困难举措,获国务院点名表扬;“航空维修产业职称评审”被纳入国务院第六批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试点典型经验并在全国复制推广;厦门产权交易中心完成全国首宗海洋渔业碳汇交易,推出全国首创的“碳中和机票”;涵盖要素市场化改革领域的“混合产业用地供应+土地用途灵活转换”等机制,已形成成熟的实践经验。通过强有力的机制创新,厦门不仅释放了土地、数据等要素的市场潜能,亦推动改革热度持续攀升,在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国家发展改革委主管)独立开展的改革热度评估中,厦门改革热度指数位居全国19个副省级及以上城市首位。“十四五”期间,厦门获批实施综合改革试点,29项改革经验全国推广,改革热度平均指数、综合信用指数保持全国重点城市第一。2023年厦门综合改革试点高质量落地实施以来,形成80项全国首创改革成果,11项成为国家层面政策。全面深化改革积淀的发展动力持续增强,综合改革试点的突破和先导作用更加显现。在观念创新方面,“政府说了算”的治理模式已转变为“大家一起定”的协商式公共治理。在行政审批领域,厦门从“四证齐发”“拿地即开工”以压缩企业前期等待时间,进一步优化至各类事项承诺即营。其中,海沧区鑫朋工贸增资扩产项目作为厦门首个“四证同发”试点项目,实现“签约即发证、拿地即开工”,该项目从拿地签约至开工的总审批用时仅5个工作日,相较于以往增资扩产项目动辄数月的审批周期,大幅缩短了企业开工准备时间,预计可使企业投产时间提前半年,彰显了审批“加速度”。
“厦门经验”所体现的趋势理论可概括为“改革自觉性”。其既异于依赖资源禀赋的消极治理模式,亦有别于西方新自由主义框架下的有限政府角色。厦门的实践表明,新时代经济特区理论应始终贯穿“改革责任伦理规律”:当特区党政干部、企业家及广大建设者长期保持改革自觉并形成共识、维持积极改革态势时,改革成效便能持续累积;反之,发展的比较优势将逐渐削弱。因此,在新的历史时期,对经济特区精神动力的研究,构成探索中国经济特区可持续发展内生动力的重要逻辑起点。
“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厦门经济特区四十多年的改革开放历程波澜壮阔,为广大社会科学工作者提供了丰富而鲜活的研究素材。中国式现代化的时代课题已然显现,构建具有坚实基础、支撑能力与传播价值的新时代经济特区理论,显然需要更广泛的学术界与理论界力量参与,对厦门等改革开放标本城市开展体系化、学理化的抽象研究与经验理论建构,不断书写中国式现代化的成功叙事。
(作者系厦门工学院习近平经济思想研究中心教授、经济学博士)